首页文章正文

质权的效力,质权没有实现

合同生效的条件 2023-10-18 23:52 133 墨鱼
合同生效的条件

质权的效力,质权没有实现

(一)抵押权的效力范围P482代位物部分新增抵押财产转让所得价金。二)抵押权对抵押权人的效力1.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P483注意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的例外情质权的效力及于孳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以依法可以转让

(一)对质权人的效力1、质权人的权利(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2)收取孳息。3)转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1)从物的效力质权的效力及于从物,但是从物没有交付的,对从物无效。2)对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孳息,以孳息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利息和主债权。三)对质权人的效力质权人的权利:(

(*?↓˙*) 质权的效力及于从物,但是从物没有交付的,对从物无效。2.对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孳息,以孳息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利息和主债权。三、对质权人的效力1.质权人的权利(1)占有质物,质质权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质权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但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或者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没有权利凭证

1、从物的效力质权的效力及于从物,但是从物没有交付的,对从物无效。2、对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孳息,以孳息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利息和主债权。三)对质权人的效力1、质权人的权利动产质权对于质权人的效力,表现为质权人因质权的成立而发生的权利与义务。1)占有质物的权利质权以质物的占有移转为成立要件,质权人对于质物当然有占有的权利。我国民法上

后台-插件-广告管理-内容页尾部广告(手机)

标签: 质权没有实现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蓝灯加速器 Copyright @ 2011-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12345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