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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捐赠票据,行政事业往来结算票据

公益组织是否具备税前扣除资格 2023-10-17 18:19 145 墨鱼
公益组织是否具备税前扣除资格

事业捐赠票据,行政事业往来结算票据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获悉,7月1日起,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正式启用电子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不再使用纸质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电子捐赠票据印有上海市财政票据监制章和上海

ˋ^ˊ〉-# 按照财综[2010]112号文件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捐赠票据将正式启用,现行《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和《希望工程捐赠专用收据》同时停止使用。为使中央公益性单位(含中(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民政局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联合确认文件复印件。此文件每年颁布) (二)《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个人

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根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应捐法律主观:捐赠票据使用范围如下:1、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应捐赠人要求接受的捐赠;2、公益性事业单位接受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3、公益性社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行为,加强公益事业捐赠收入财务监督管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一、从2022年7月1日起我会启用电子捐赠票据,不再使用纸质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电子捐赠票据印有中央财政票据监制章和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财务专用章,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

捐赠票据全称为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简称“捐赠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的“捐赠票据”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性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性组织按照自愿、无偿原则,依法接受并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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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行政事业往来结算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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