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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中回避不服找谁复议,民诉法中回避的规定

申请回避复议的规定 2023-06-04 22:53 227 墨鱼
申请回避复议的规定

民诉中回避不服找谁复议,民诉法中回避的规定

如果当事人觉得审判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回避的。如果对于人民法院的回避决定不服的,还可以申请回避复议的。有的朋友就会疑惑,申请回避的复议向谁提呢?下面,复议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说明】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制定,供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向人

第五十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民诉中回避不服找受理案件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复议。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做出的四种决定可以提出复议申请,其中之一就是回避决定。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

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4、拘留。理由来源同罚款。三、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做出的四种裁定可以提出复议申请。

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复议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民事诉讼中回避复议机关是审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回避适用的对象】根据民事诉讼回避向作出回避与否的机关复议,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而不得办理该案件。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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