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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对利和义描述,以义为利

见义忘利 2023-10-17 17:32 964 墨鱼
见义忘利

古代对利和义描述,以义为利

这样的义,代表了大多数中国人民的利,代表了长期的利,代表了远期的利。我们说不要见利忘义,主要是说,不能只看到少数人的利,近期的利和短期的利,而忽略大多数人的利,忽视远期的利,忽“喻于义”和“喻于利”是君子和小人的分界线。孔子在这里所说的喻于义,就是作为君子就会为他人着想

面对利和义,退一步海阔天空。任何时候,如果因为眼前利益,就轻易践踏人与人之间最宝贵的情分,都是愚蠢行为——山不转水转,在生命的长河中,与谁合作、被谁帮助,有“义”是合乎道理,“利”是好处、利益。孟子秉持义利并重、以义为先的政治观,合乎礼义、以义待利的生活观,崇义尚道、舍生取义的人生观。孟子把“仁”看作是人心理上一种应有的的道

荀子对“义”与“利”的认识也有新的发展,荀子总结了许多历史经验,进一步证明了遵守道义、正义的重要性,他指出“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二)以利说义。孟子把义和利联系在一起,再三告诉人们只有按道义的原则做人行事,才能得到正当长远的利益。孟子游说诸侯、劝导民众的方式带有明显的功利色彩,讲仁义是因为它有用,大

∪▂∪ 义利之争贯穿了中国古代思想史,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重义轻利,主要代表是孔孟的儒家学派。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第二这种利和义的广泛对立,使中国古代商业诚信伦理的传统内容普遍存在一种过度的“重义轻利”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领域诚信伦理的发展。在人们眼中,诚信并非商业的自发需求,而是

由此可见,在追求个人利益的过程中,每个人对利和义的认识不同,对利的追求方式也不同。社会主义国家鼓励个人追求符合“义”的利,即正当利益,反对重利轻义,见利在中国古代,对于利义的追逐牵涉到人的分类,“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意思是能不为利所动,能够见利而先思义,便是君子;见利而忘义,抛弃人生原则,便是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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