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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主义法学和实证主义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特点

实证分析法学派的基本立场 2023-10-18 13:43 855 墨鱼
实证分析法学派的基本立场

分析主义法学和实证主义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特点

实证法是与自然法相对应的实在法,实际存在的国家法。法律实证主义研究以分析实在法律规范为显著特征,因此,又被称为分析法学、分析实证法学、实证法学、规范法学。其哲学来源法学永远不能回避应然法的问题。实证主义法学家提出价值祛除,有些道理,但不可能真正做到。因为价值判断是法学固有的一部分。法学家在研究时不能离开价值判断。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以英国法学家奥斯丁的分析法学为代表,后来又发展为奥地利法学家凯尔森(H.Kelsen)的规范法学和英国法学家哈特(H.L.A.Hart)的新分析法学。1)法律实证主义的三种分析法学实证主义论分析法学分析法学实证主义对于一、分析法学的含义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核心就是对于法律进行一种实证的分析,或者说,对于一个国家制定法的客观

有人将“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简称为“实证主义法学”——一如国人惯于称呼“邓小平同志”为“小平同志”那样,但以此种中国式的简称方法机械地对待“分析实证主义分析实证法学派的主张则完全不同。这个术语其实挺有迷惑性的。因为“分析的”方法和法律实证主义其实是两码事。法律实证主义的观念要比分析哲学的方法早一百年。而

∩^∩ 分析法学与实证主义法学的区别实际上,分析法学派和法律实证主义在通常情况下的概念趋近,都是指的是以奥斯丁、凯尔森、哈特、拉兹、科尔曼等为代表的法律理论。其和⾃然法西方的法理学流派,大体可以分为:自然法学派(价值论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法律社会学派,分别侧重价值、规范和事实三个不同的方面。从“法的概念”出发,根据法是否包含某种公平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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