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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简称及规范标注,公文的定义及基本规范

公文称谓使用规范 2023-10-18 17:55 292 墨鱼
公文称谓使用规范

公文简称及规范标注,公文的定义及基本规范

公文常见格式一、眉首常见错误(一)缺少“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与发文字号同处一行。如图示。二)发文字号使用不当发文字号又称发文字号、第二种,以下简称“XXX”公文写作基本常识通报等公文,叫普发公文,凡下属机关都是受文机关,也就是发文的主送机关;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告或请示的公文,一般只写一

?0? 简称应规范,公文写作在实际运用中的简称,构成形式主要有:1.标数概括。其简称的主要特点是将数词加上名词或者加上名词化的词、词组两部分构成,例如“三个代表”、“五条禁令《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明确规定,“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机关统称。”从《条例》对主送机关的规定来看,表

公文规范化简称篇一:机关公文用字规范的有关规定机关公文用字规范的有关规定一、《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1996?14号) 第五章公文起草第十1、在附件下一行,落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简称,右空4个字,用3号仿宋简体2、落款时间在发文机关下一行,向右空4个字XXXXXXXXXXXXXX公司3、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

标准的标注即是在该名称首次出现时做简称说明,下文出现时使用简称即可。规范的简称标注格式为:“”“以下简称”简称名“”四部分,即:以下简称简称名)。比如:7日,市运河四、简称的标注公⽂中使⽤简称时,应使⽤规范化简称;否则,要先⽤全称,再⽤简称,并⽤括号加以注明。⽐如《党政机关公⽂处理⼯作条例》第⼀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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