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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的抵押物优先执行,抵押物被第三人查封

既有抵押物又有担保人的如何执行 2023-08-02 11:51 465 墨鱼
既有抵押物又有担保人的如何执行

第三人的抵押物优先执行,抵押物被第三人查封

第三章合同法(重要) 一、合同法的适用范畴:并非所有的民事合同都属合同法的调整范畴,一些具有人身属性的婚姻、收养、监护等合同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二、关于多名执行债权人以物抵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有两个以上执行债权人申请以拍卖财产抵债

一、有抵押物和担保人先执行谁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同时有抵押物和担保人的情况下,先按照当事人的约定顺序来执行,没有约定的话,如果抵押物是债务人自己的,则先执行抵押物,如果抵押物是第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三)质押(质权),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

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供了抵押物担保的,应先执行主债务人提供抵押之财产抵押物是主债务人自己提供的;则债权人应当先行就该抵押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即应先执行债务人自己提1、首先应当明确,抵押物被先行查封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

˙﹏˙ 根据该法条之规定,当抵押物是主债务人自己提供的,则债权人应当先行就该抵押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即应先执行债务人自己提供的抵押物,之后才能执行第三人提供的抵法院执行过程中面对的共同抵押,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债务人同时提供多个抵押物;二、抵押物由一个或多个第三人提供;三、债务人与第三人均提供抵押物。对于第一、二种情形

⊙^⊙ 换而言之,该法条对于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保与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并存时债权人实现债权有无先后顺序的问题,则并未规定。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债权人当然有权选择先就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财房产抵押权,即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房产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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